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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火产品的过度包装及法律对策2缠绕垫卡通吊饰桥梁螺栓企业信贷烧烤网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产品的过度包装及法律对策(2线材摇摆)

2防止产品过度包装的法律对策及体系重构

2.1过度包装的合理界定及法律定性

2.1.1过度包装的合理界定

要防止产品过度包装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对包装及过度包装进行合理的界定。根据1994年l2月欧盟理事会通过的 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所谓的包装是指且不含任何化学添加剂“一切用来盛装、保护、掌握、运送及展现物品的消耗性资源”,包括糖果菌体杂质包裹严重盒、塑料袋、直接与商品系在一起的标签等。从目前发达国家的做法来看,对产品包装是否过度主要从包装体积和(或)包装价值两个角度进行规定。如明确规定产品的包装定位不得超过包装体积的25%,包装成本不得超过产品价值的l5%。如日本的 包装新指引 中规定,容器内的空位不应超过容器体积的20%;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售价的l5‰ 包装应正确显示产品的价值,以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为配合该指引的实施,日本百货业协会还成立了专责委员会。另外,日本东京都规定的 商品礼盒包装适当化细要))中也有规定:包装容器中的间隙原则上不可超过整个容器的20 0/0.商品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必须在l厘米以下;商品与包装箱内壁之间间隙必须保持在5毫米以下;包装费用必须在整个产品价格的l5%以下。当然,对于某些遇热会发酵和膨胀液体产品,应做出预留容量,比如英国政府规定金属桶盛装液体预留容量的5%。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包装物不能大于被包装物体积的1/10。

2.1.2过度包装的法律定性

从发达国家对待产品过度包装的态度来看,多数国家将产品的过度包装视为是一种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美国、加拿大法规政策规定,只要非技术上所需要而有包装内有过多的空位,包装与内容的高度、体积差异太大,无故夸大包装情形之一者,就属于欺骗性包装。日本对包装空位或包装成本超标的包装行为视为欺 而德国橡胶阀将以膨大的包装夸大真实的内装物容量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无损检测,在韩国将过度包装物品视为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厂商不依照政府规定减少产品的包装比率和层数,最高会被罚款300万韩元。为了落实药品包装比率和层数的限制,韩国政府有三大措施用来规范厂商:一是检查包装;二是奖励标示;三是对违反而不可监测电缆否认包装标准的罚款处理。首先对被怀疑有过度包装之嫌的商品,政府可以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到专门检查部门接受检查。制造商或进口商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0天内自费前伟检查部门受检,并将检查记录在物品包装的表面标示出包装空间的比率、包装材质、包装层数等。

2.2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法律对策及体系重构

对于产品过度包装问题,从目前的现行法律制度上确实找不到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款,恐怕这也不是简单的一部包装法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不能搞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立法。我们并不缺乏法律资源瓦房店,然而现实中出现的种种法律困惑,再一次说明了由于以往立法的技术不成熟。同一问题规定在不同的立法文件中,将解决问题的法律条款肢解的支离破碎,其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在实践中根本无法进行操作。因而这涉及到对限制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体系重构,进而提出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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